馬英九先生,WHERE IS YOUR LICENSE ? 完整刑事責任分析,詳見:馬英九涉嫌偽造文書冒充律師 觸犯多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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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先生是一個很特別的政治人物,在鎂光燈聚焦之下,馬先生的過去仍籠罩著神秘的面紗。最近的「綠卡事件」讓大眾驚覺,即使在有「特務頭子」之稱的蔣經國的身邊工作,馬先生仍然能夠遮蓋住自己擁有「綠卡」的秘密,而持續他公務人員的生涯。 履歷表是每個人進入職場時對自己過往學經歷的真實敘述,對公務人員來說,誠實正確的填寫,是非常基本的要求。我們檢視馬英九先生提交給幾個官方機構的正式履歷,卻有難以置信的發現。馬先生在這些官方機構所呈現的學經歷,雖然大致雷同,在1981年那年的履歷,卻顯得大有文章,為馬先生不為人知的過去,又增添了幾分神秘的色彩。馬英九先生自美國返回台灣後,在諸多傳記及履歷中,不斷聲稱自己是「美國實習律師」 ,而「實習律師」在台灣就是領有執照的新進律師。但實際上,美國的律師事務所從來沒有「實習律師」一職,只有無需執照的「暑期實習生」〈Summer Intern〉。因此我們開始蒐尋馬先生的英文履歷,結果證實他確有冒充美國律師的意圖。我們想請教馬先生,您在所有英文履歷上宣稱自己是美國紐約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Associate〉,這讓我們感到無比的困惑。所以,請問您:您到底有沒有美國律師資格? 您當年到底是暑期實習生〈Summer Intern〉,還是執業律師〈Associate〉?您這段履歷是真的嗎? 您的美國律師執照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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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idence 1. 馬英九、蕭萬長 2008 總統大選競選網站 http://www.ma19.net/taxonomy/term/8?pag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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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是馬英九先生2008總統大選競選網站的中文官方履歷。履歷寫明1981年馬先生是在「美國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擔任「實習律師」職務。 最後這段關於馬先生1981年在律師事務所的履歷,讓我們感到非常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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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idence 2. 美國韋伯法律專業辭典 http://dictionary.reference.com/search?db=mwlaw&q=associ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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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馬英九先生在諸多英文官方履歷上,一再宣稱自己是美國律師事務所的 〈Associate〉,所以,讓我們了解在美國法律上,〈Associate〉這個字代表的是一個什麼樣的職稱。 美國的韋伯法律專業辭典給 〈Associate〉下了清楚明確的定義:它在法律上是一個名詞,指的是「a lawyer employed by a law firm」,意即「受僱於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Lawyer 大家都知道是指律師,律師當然要經過考試通過拿到執照才能被稱為律師。所以台灣的律師要通過台灣的律師資格考試拿到執照,才能叫做律師,才能承辦律師業務;美國的律師當然也要通過美國的律師資格考試拿到執照,才能叫做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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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idence 3. World Economic Forum〈世界經濟論壇〉 http://www2.weforum.org/site/knowledgenavigator.nsf/Content/Ma%20Ying-Jeou%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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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是馬英九先生提交給世界經濟論壇的官方履歷,從選取文字段落「1981, Associate, Cole and Deitz law firm, Wall St., New York」中,依照韋伯法律專業辭典的解釋就是相當於「1981, Lawyer, emloyed by Cole and Deitz law firm」,表明1981年這一年,馬英九先生是在美國紐約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 但是,馬先生在美國有律師資格嗎? 他曾經考上美國律師執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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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idence 4. Who's Who in Taiwan〈台灣名人錄〉 http://www.gio.gov.tw/taiwan-website/5-gp/yearbook/00who-1-lo.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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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是馬英九先生提交給台灣行政院新聞局的官方履歷,收錄於台灣名人錄,選取文字「Assc., Cole & Deitz Law Off., New York 81」 中的「Assc.」是 Associate 的縮寫,同樣表示1981年馬英九先生在美國紐約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 我們有同樣的疑問:馬英九先生在美國有律師資格嗎? 他曾經考上美國律師執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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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idence 5. Taipei City Government〈台北市政府〉 http://english.taipei.gov.tw/TCG/index.jsp?recordid=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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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是馬英九先生提交給台北市政府的官方履歷,文字敘述尤其詳細。其中這句「He then joined the Wall Street law firm Cole and Deitz as an associate.」清楚表明,馬英九先生是在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職務。 看倌可能會好奇,我們為什麼要把「joined」這個字用粗體表示?這是有原因的:凡是在美國待過的人都知道「joined」的意思是「正式加入正規編制」,因此馬英九在台北市政府官方網站的這一句「He then joined the Wall Street law firm Cole and Deitz as an associate.」就是表示「他正式加入該律師事務所成為執業律師」。 正式加入,當然意味著馬英九先生擁有律師資格,領有律師執照,才能夠正式加入。所以我們的疑問更強烈了:馬英九先生他有美國的律師資格嗎? 他曾經考上美國律師執照嗎? 他在台北市政府官方網站的這段履歷是真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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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idence 6. 馬英九先生當年律師事務所針對 「Associate」這個職位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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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referenceforbusiness.com/history2/0/Winston-Strawn.html | ||
首先,我們查詢馬英九先生宣稱他曾經擔任 associate 職位的「Cole & Deitz」,發現這家法律事務所,在1989年併入了「Winston & Strawn」法律事務所,然後呢?......請往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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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winston.com/index.cfm?contentID=21 | ||
| 我們進入「Winston & Strawn」法律事務所的網頁,查詢相關的職位,我們先查詢「Attorney」這個職稱,這個字在台灣的英文字典找的到,指的就是「美國律師」。在美國的律師事務所,律師是有分階級的,Attorney 是所有律師的統稱,分成好幾個階層,如:Partner、Of Counsel、Associate 等等。我們的焦點集中在美國 Associate 這個職位,要看看佔有這個職位的人都有什麼樣的資格,所以選了和馬先生一樣,「Office」位於 「New York」 的「associate」這個職位,我們按下「search」鈕來搜尋。請繼續往下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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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winston.com/index.cfm?contentID=23&formAttorneylevel=1013452&formOffice=5 | ||
| 然後,我們找到了 95位符合 Associate 職位的人,我們看看他們是不是都具備一樣必備的資格,我們點選第一位「Adefris, Ady」觀看其簡介及資歷,請往下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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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winston.com/index.cfm?contentID=24&itemID=15030 | ||
| 首先,我們看標選部分,沒錯,這位先生確實是位「Associate」~ | |||
接著,我們看左邊,相片下方的資歷,這個資歷由上到下包含好幾個部分:
看倌可以檢視上一頁中,所有符合「Associate」職稱的人員的詳細資料,就會發現,這個「BAR ADMISSION」都是資歷中的必要項目。 從這樣的查證,我們可以很確定的說,不管是法律專業辭典查詢,或實際的法律事務所律師名單,Associate 一職都是指領有律師執照的執業律師。馬英九先生,您的美國律師執照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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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造履歷,是很嚴重的問題,一般民間公司,如果員工假造自己的學經歷,工作很可能不保。公務人員要為民服務,對誠實填寫履歷的要求當然更嚴。這種「誠實」的普遍價值,是放諸世界各國皆準的。 在美國如果不具律師執照,卻在言語或行為上誤導別人相信自己是律師,就是犯了所謂「Falsely Holding Oneself Out as a Lawyer」(冒充律師罪),各州皆有法律規範相關刑罰。馬英九先生一再宣稱自己是紐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讓我們看看如果他拿不出紐約律師執照,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假造履歷的問題,最近也在韓國引起軒然大波,例如下列新聞「南韓內定總理韓昇洙『教授履歷』引爭議」〈http://news.yam.com/bcc/international/200802/20080220365550.html〉。假造自己過往的學經歷,確實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所以我們不禁想再問馬英九先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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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在晴朗的天空下,究竟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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